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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植养殖

2002年,吴江经济开发区各村共种植水稻1023.13万平方米,产量8317吨;油菜籽产量1190吨。

2005年,种植水稻676.93万平方米,花卉苗木81.87万平方米,桑树69.13万平方米,经济作物115.73万平方米,水产养殖1237万平方米。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注重抓好农业技术的指导、农机具维修及购置、种子供应和防病治虫等服务工作。例方尖港村有100多公顷水产养殖面积,是该村村民的经济来源之一。由于技术等方面原因,青虾产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为增加村民收入,更好地实现农民增收,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邀请市水产局专家为村民进行青虾养殖技术培训。

2006年,因吴江经济开发区建设需要及农民拆迁安置在集中居住区居住,给农业生产带来不便等原因,吴江经济开发区对各村的1300多公顷土地实行流转。是年,农副业生产占吴江经济开发区经济比重微小,仪塔、同兴、栅桥、方尖港、叶泽、凌益、西联、龙津等8个村的1355户农户种植水稻200多万平方米,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组织发放水稻良种6750千克。

2007年,水稻种植减至39.67万平方米,产量238吨。

104            20032007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副业生产情况表

年份

水稻

油菜

水产

蔬菜(吨)

水果(吨)

面积(亩)

产量

(吨)

面积(亩)

产量(吨)

面积

(万平方米)

产量(吨)

2003

9883

5260

0

0

1625

5108

5972

899

2004

11407

5215

4240

636

1860

4928

9030

1080

2005

10104

3390

5840

803

1293

5629

8235

1584

2006

3072

1741

6615

1037

1152

2450

5086

1062

2007

595

238

7644

1208

1076

1737

5154

二、土地流转

2003年起,吴江经济开发区对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建设用地(耕地、鱼池等)采取租用的办法,由吴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与土地所在村签订租地协议书,租期一年,期满后如需续租则另签合同。补偿费标准为一般农田每亩补偿1200元,桑田每亩补偿4000元,标准养殖池每亩补偿2328元,稻板田养殖池每亩补偿1800元,自然河塘每亩补偿800元。是年,吴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租用姚家庄、白龙桥、厍浜、庞南、庞山、庞杨、叶明、栅桥、方尖港、江新、庞东、三里桥、西联、凌益、仪塔、柳胥、同兴等村土地6710.59亩,支付补偿费1559.26万元。2004年,对续租的建设用地按每亩680元进行补偿。

2005年起,土地理赔补偿工作由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负责,土地流转及地面物理赔事宜由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甲方)、土地所在村(乙方)双方签订协议,确认流转期内农户的种、养殖物按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性理赔补偿。流转期满后,如未遇国家征用土地,甲方则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流转(第二年)补偿金,流转期内如遇国土部门按规定征用该土地,则流转协议终止。是年,流转土地年初结转10204.69亩,年内新增理赔1932亩,年内征地4363.59亩,年末余额7646.82亩。共支付流转土地补偿费1449.52万元。

2010年,为避免土地荒芜,经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协调,18个村共投资800万元注册成立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对流转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农田(鱼池)基本建设资金由吴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支付。2011年起,续租理赔标准调整为每亩800元。

2013年底,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转土地面积18197.2亩,其中清树湾村603.17亩、仪塔村1667.52亩、同兴村791.64亩、栅桥村1063.1亩、方尖港村590.84亩、叶泽村1358.98亩、凌益村2697亩、西联村2978.5亩、龙津村5349.66亩,松陵镇585亩,同里镇511.79亩。这些流转土地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营的有11524亩,其余土地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种植绿化苗木或由土地原属村委会向社会公开发包。

10        20052013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流转补偿情况表

年份

年初结转(亩)

年内新增(亩)

年内征用(亩)

年末余额(亩)

补偿金额(万元)

2005

1024.69

1932

4363.59

7646.82

1449.52

2006

7646.82

20325

8487.85

19290.49

2007

19290.49

13326.2

6972.31

25589.18

2008

25589.18

6777.5

5659.52

25704.61

8120.11

2009

25704.61

3432.13

3858.22

24541.56

6483.33

2010

24541.56

699.16

319.55

24921.17

2827.51

2011

24921.17

4761.74

20159.43

2466.82

2012

20159.43

0

2207.46

17951.97

2118.52

2013

17951.97

776.64

531.41

18197.20

1682.22

注:2006年、2007年补偿金额数据缺失。

三、土地复垦

2009年,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厍浜、栅桥、方尖港等村共完成复垦34万平方米,分别通过省市两级国土部门验收。

2010年,仪塔、栅桥、方尖港3个村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总面积43.5万平方米。

2011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复垦项目7个,复垦面积178.6万平方米。复垦工作通过上级土地部门的验收并得到好评。

2012年,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发展局配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分局完成复垦项目2个,涉及龙津、清树湾、西联、仪塔、方尖港5个村,复垦面积97.6万平方米。其中,龙津村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通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的验收,并得到好评。

20134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省增减挂钩、废弃工矿等地块进行土地复垦,涉及6个村,复垦面积30.4万平方米。10月初,工矿企业复垦项目通过苏州市国土部门的验收。